各學院(系、部):
為全面提高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自主培養(yǎng)質量,不斷增強實驗教學育人能力,持續(xù)提升實驗室建設和管理水平,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24〕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fā)揮實驗室提升學生科學精神、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的重要陣地作用,深入開展高校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發(fā)揮數(shù)字賦能作用,推動實驗教學改革,為建設適應新時代人才培養(yǎng)需求的新型實驗教學體系提供有力支撐。山東省教育廳2024年擬立項建設一批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并向教育部擇優(yōu)推薦5個項目。
二、研究主題
(一)實驗教學體系研究。針對實驗教學理念、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改革創(chuàng)新的研究。
(二)實驗教學數(shù)字化研究。針對數(shù)字化實驗教學資源的開發(fā)建設、技術應用、典型案例、評價機制及智慧實驗室的建設思路、保障體系、發(fā)展規(guī)劃等的研究。
(三)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國際比較研究。針對國際知名高校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的先進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經驗等的研究。
三、組織推薦
(一)項目推薦。各學院(系、部)限額申報1項(可不申報),獲批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2023年獲批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的單位可增加1項。學校擇優(yōu)向省教育廳推薦8項。
(二)專家推薦。省教育廳根據(jù)評選工作需要,從各高校遴選專家參與評審。請各學院(系、部)推薦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熟悉實驗教學中心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理論與實踐研究相關工作的專家,相同專業(yè)領域的專家不超過2名,填寫《推薦專家信息表》(附件3)。學校擇優(yōu)向省教育廳推薦不少于24位專家。
四、項目管理
(一)過程管理。項目研究期為6個月。立項省級項目一經立項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人員、變更研究計劃。立項教育部項目根據(jù)教育部高教司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二)結題驗收。加強過程指導和結題驗收審核,對明顯偏離預期目標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項目予以取消。所有項目務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學院(系、部)要高度重視項目申報工作,嚴格材料把關,做好單位初評工作,認真填寫《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1)、《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2),申報材料須由項目負責人簽名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主要成員只能參與一個項目的申報。
(二)各學院(系、部)要高度重視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工作,緊扣實驗教學育人目標,推動實驗教學改革,結合教學成果獎培育,努力爭取形成可借鑒、可推廣的理論和實踐成果。
(三)各學院(系、部)要充分發(fā)揮實驗室提升學生科學精神、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的重要陣地作用,深入開展高校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強化數(shù)字賦能,為建設適應新時代人才培養(yǎng)需求的新型實驗教學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六、材料報送
(一)各教學單位于2月26日上午10點前將《推薦專家信息表》(附件3),2月29日上午10點前將《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1)及相應支撐材料、《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2)Word版和簽字蓋章PDF版發(fā)至教學科郵箱:skdjnxqjxk@sdust.edu.cn,紙質版交至西辦公樓211辦公室。
(二)學校推薦的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需于3月7日前登錄“山東教育通用工作平臺”完成申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李金蘭 聯(lián)系電話:58863179
附件:
1.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申報書
2.實驗教學和教學實驗室建設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
3.推薦專家信息表
濟南校區(qū)(斯威本學院)教務部
2024年2月23日